做TOKEN非证券等法律意见书当然是为了上交易所啦~
当然也不只是为了上交易所,也是为了自己的项目合规,避免金融管理局来找麻烦~
葛老师给大家介绍下律师针对区块链项目的法律意见书有哪些:
1.根据新加坡监管条例出具Token非证券性质证明法律意见书
2.白皮书法律合规律师意见书
3.条款
4.公募条款、网站公示以及免责申明
5.英文白皮书编写
6.包含项目进程中的所有法律相关的咨询,方案设计与资源对接
7.募集主体(基金会)与运营主体间的服务文件
(以上这里面不是每项法律意见书都需要做的,具体看项目需求,一般为了上交易所,前两项是要做的)
为什么现在这么多主流交易所有这种要求呢?
其实很简单,就是交易所资质问题,像这种数字代币的交易所,是不允许有期货、证券性质的活动的,如果发币方所发代币,是具有期货、证券类性质的,那交易所是要负连带责任的,所以,这也就解释了,为何交易所现在有这要求,而且交易所越大,越被关注,监管的越严格。
交易所有没有对哪些国家或律所的要求呢?
有,不是每个律所都有这种资质会被认可的,拿火币为例,只认可新加坡、美国、香港的部分律所,其他杂七杂八律所出具的文件一概不认,所以各位项目方准备上币时一定要询问清楚,免得做了法律意见书,交易所又不认可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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