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特点
1.完全保密;
2.无需申报受益者;
3.无需申报年利润及财务状况;
4.无需每年按期举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5.任何在巴拿马以外的商务活动及商务交易完全免税;
6.保证完全的商业运作秘密;
7.没有大或小的注册资金限制;
8.股东的任免由公司拥有者决定公司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为任意国家的公民或居民;
9.股东或董事可在任意国家举行会议或派代理参加会议
条件要求
1、注册巴拿马公司时注册资本的要求
巴拿马政府对其国外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10,000美元作为少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划分为100股每股100美元。
2、巴拿马公司股东要求
少一名股东,而且必须为自然人,但是没有国籍上的限制。巴拿马公司可选择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3、巴拿马公司董事
少需有三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没有任何国籍上的限制。
4、巴拿马公司管理人员
每家公司都要委任一名(President),一名财务秘书 (Treasurer) 及 一名公司秘书。他们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一个人可出任多于一个职位。
5、巴拿马公司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必需位于巴拿马。
6、巴拿马公司注册代理
巴拿马法规要求每个巴拿马公司必须有一个注册代理,注册代理必须为巴拿马境内的法律公司或律师。
7、注册巴拿马公司名称要求
公司名称一般以“S.A.”“CORPORATION”“Incorporated”及”INC”,公司名称查册后可以保留30天,保留名称需要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