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在课堂上学过的东西,为何到了考卷上就显得特别难呢?主要还是在知识吸收上面出了问题。因为理解不透彻,记忆不到位,所以我们在书本上白纸黑字真真切切学过的,一到考场上就大打折扣。
还记的大学那会儿学会计,需要背诵关于时间期限的知识点:
3日
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单付款为 3 天。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 3 日内,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后,方可适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7 日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的 7 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的 7 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10 日
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货付款为 10 天。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 10 日内提示付款。
1 年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 1 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
那背的是一个昏天暗地,但到考试的时候还是3、7、10日之类的给混淆了。
现在想想,如果那时我就掌握了隆成义记忆学,何必背的那么痛苦呢?
隆成义记忆方法记忆详情:(还记得昨天文章中的数字密码么?)
3(耳朵):1、承付期验单的时候吃着猪耳朵;2、失票人在人民法院公示催告上挂着猪耳朵;3、存款人一边吃着猪耳朵一边办理付款业务。
7(镰刀):1、拿着镰刀去办理土地增值税;2、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人拿着月亮形状的镰刀交税
10(棒球):1、承付期验货的时候发现装的都是棒球;2、支票付款的时候被棒球打了一个洞
1 年(蜡烛):1、点着蜡烛交土地使用税;2、特别诉讼时点着蜡烛
基本上看一遍就记下来了。
之前有一个高中同学曾问我,你们隆成义记忆学是不是真靠谱?像我们司法考试这类的东西你们能记么?我便让他抽选了他要考核的知识点。(现在经常请教我记忆法的相关问题,别提多勤快了)
1、《民法通则》第 136 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违约)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拍卖法》第 61 条第 3 款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用隆成义记忆法该如何记忆呢?
1 年想成蜡烛
《民法通则》,136(136 一只山麓):农民点着蜡烛骑着一只山麓,人和出售的伪劣商品都摔了下来,身体受伤,拿租金重新租了一只鹿,把物体寄存起来。
《拍卖法》第 61 条第 3 款(61 儿童,3 耳朵):点着蜡烛拍卖儿童的耳朵,耳朵上贴着拍卖标,知道之日算起。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记忆是通过关键词进行延伸记忆,因为是有关诉讼的条例, 所以动作或者是结果是恶性的,比如关键词身体如果从反面来写,比如:身体受到伤害。商品从反面来描述就是商品质量不合格,以此类推。
此外,这里有个学习误区:那就是简单的认为学习就是背背背记记记等等,只要有好的记忆力就行。这就大错特错了,其实这些并不是凭记忆力好就能记住的。哪怕你过目不忘,考试的时候把法规从脑中翻查一遍也需要一段时间, 就算你是天才,怕也来不及考试了。因此对这些信息的记忆,要理解,要重视教材和联想的结合。
后,我们来总结一下运用隆成义记忆学记忆信息的步骤:1、首先找到关键词;2、数字编码牢记;3、关键词跟编码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