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喻户晓的“萨米特”瓷砖品牌,2002年的时候,由于未及时对“妈咪特SUMMIT及图”商标进行注册,申请者公开使用该商标进行商品销售,给相关消费者造成了混淆,而且对给广新明珠带来了约2000万人民币的经济损失,并且原本正常的生产销售,也因为“萨米特”商标,而被认定为侵权行为。如果直接购买“萨米特”商标,价格也得几十万到上百万不等。损失钱还损失后路。
所幸,“萨米特”商标的图形设计申请并获得了版权登记证书。以此为由,广东新明珠集团证明在先使用权利,并向国家商标局体提出异议,终,被抢注的“萨米特”被撤销,重新回到广东明珠集团的怀抱。
近年来,商标权和版权的冲突事件屡见不鲜。为避免产生纠纷,不仅要部署商标的全面防御性保护,还要及时进行版权登记,保护自己的在先权利,一旦商标被驳回,可以用作证据材料使用,让商标驳回复审成功。或者,也可凭借享有的著作权,防止"撤三"(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的风险。因为《商标法》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版权)相冲突的商标可以被撤销和无效。
况且,商标注册需要1-2年,版权证书还下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