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施工企业进浙需准备的材料
1、所有复印件都要审核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建筑业企业资质正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副本
5、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6、驻浙负责人委托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驻浙江省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
8、驻浙江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社会保险凭证原件;
9、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11、施工员:、社会保险凭证、施工员岗位;
12、质量员:、社会保险凭证、质量员岗位;
13、安全员:、社会保险凭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14、公司法人章和企业
15、企业驻浙地址相关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上企业信息内容应一致;
根据建市[2004]78号《关于外国企业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需持建设单位对外国企业进行设计资格预审的证明材料,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对外国企业进行设计资格预审时,可以要求外国企业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外国企业所在国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一)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二)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
(三)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四)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五)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
(六)参与中国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
(七)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
(八)其他有关材料。
外省企业入浙备案
杭州其他商务服务相关信息
10小时前
12小时前
14小时前
14小时前
15小时前
1天前
3天前
3天前
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