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商标在提交申请之后,会经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审查环节。
在形式审查环节,主要是对五个部分进行审查:
1. 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 申请书件的审查。包括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申请人地址是否准确等。
3. 商标图样的审查。包括商标图样规格、数量、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是否符合要求等。
4. 商标类别的审查。包括申请商标所填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审查等。
5. 代理委托书审查。包括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国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等。
若形式审查通过,则会发出受理通知书;若基本符合要求但存在文件缺失等情况,则会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若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则不予受理。
申请商标受理之后,接下来就会进入到实质审查环节:
1. 是否违反禁用条款。
2. 是否具有显著特征。
3. 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这里提到的在先权利包括:
(1)在先商标。包括已经注册成功的,或者尚在注册中的,在先注册商标会对在后申请商标构成权利障碍。
(2)在先版权和外观专利权。新申请商标的文字、图形若模仿、抄袭他人商品的装潢、外观设计或其他文学艺术作品,侵犯了他人的版权或专利权,也是不能被核准注册的。
关于商标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就说到这里啦,在申请商标时,有意识的避开上文所提到的容易踩坑的点,可以大大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哦。如果还有商标或版权等相关的问题,欢迎电联,乐意效劳~
商标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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