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开与商标擦边
注意了,想注册商标的朋友们,要避开与知名商标近似,即使您们现在做的属不同行业,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不同类别,只要是与搭边的都要谨慎,因为即使注册下来以后也会被那些大咖宣告商标无效!
带大家来看一个被大咖宣告商标无效的案例:
该案例是关于“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 取得商标注册的第 16325862 号“1 号店 yh***”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的情况。
第 16325862 号“1 号店 yh***”商标由广州淘信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即本案被申请人)于 2015 年 2 月 6 日提出注册申请,核定使用在第 41 类“家教服务、组织表演(演出)、流动图书馆”等服务上,2017 年 8 月 7 日获准注册。2017 年 9 月 13 日,新岗岭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后被商评委判定为被申请人已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款“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之情形——《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款中“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行为”是指确有充分证据证明系争商标注册人采用欺骗手段以外的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等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实践中,系争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多件与他人在其他类别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例如“应用宝”、“饿了么 el***”、“滴滴出行及图”、“韩后”、“电脑管家”等,且系争商标注册人并未就上述商标的创意来源作出合理解释,则可以认为申请人申请注册上述商标的行为明显具有攀附他人已经形成的商誉的主观恶意。该行为属于本条所指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之情形。
“1 号店 yh***”此商标的申请人就是具有攀附他人知名商标的主观意图,终被大咖给无效掉的情况。所以企业主们要避开与商标擦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