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法定条例》第32章规定,公司成立后的全套法定资料如下:
1.公司注册证书,又叫CI:相当于大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面记录了公司的成立日期以及公司的编号。
2.商业登记证,又叫BR:有效期为一年,它是由香港商业登记署签发的,相当于国内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并有税务登记证号码。
3.法团成立表,又叫NNC1:里面是公司董事及股东任职人员信息,股本数,以及人员占股数额分配明细。
4.公司章程:一般去银行开户,公司股份转让时使用。
5.股票本:公司上市的时候,股本发行使用。
6.会议记录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需要登记在此记录本里。
7.三枚公司印章:分别是钢印.签字章和小圆章
以上文件会配有一个"珍贵的硬盒",就是我们常俗称的"绿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