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部分驳回怎么处理分割申请
首先商标驳回的类型分为以下两种类型,只有搞懂驳回的类型,才能有针对性地填写复审申请。
1、全部驳回: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不符合注册标准被驳回。
2、部分驳回:申请注册商标的部分商品或服务项目被驳回,其余商品符合注册标准。通过部分会被排期公告,颁发注册证。
如果商标是被部分驳回的,申请人所经营范围和被驳回部分无相关性的话,申请人可以慎重考虑是否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商标局收到分割申请后,将原申请分成两部分,对分割的初步审定申请生产新的申请号码进行公告。驳回复审的部分使用原申请号码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如果商标部分被驳回怎么办?
商标被部分驳回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部分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作出相应的修改,再进行申请,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
《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