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作为民族语言文化的结晶,是否可用于注册商标呢?
根据《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法》中也没有明确规定禁止将成语申请为注册商标。因此,成语是可以被注册为商标的。
但是,根据《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也就是说,成语在注册成商标时,需要与相应产品具备显著的特征,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