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润信教育大力为各位市民办理需要的技工和技师证)
地址:杭州市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局(清吟街123号)1号楼1楼
市区企业(不含萧山,余杭区)具备以下资格的人员:
申办对象: 1.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
2.符合我市当年紧缺工种的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员(35周岁以下);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本市非城镇户籍的在聘1年以上的技师、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可以为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办理“农转非”。
办理程序:1.由企业或申请人本人携相关材料到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资格确认手续;
2.经室劳动保障局审核确认符合资格的,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进航手续。
申办材料: (一)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我市当年紧缺工种的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1、浙江省劳动保障厅、杭州市劳动保障局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与单位签订且已履行5年或5年以上并经鉴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职工在杭缴纳5年以上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PS:可以与不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必须连续)
4、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法出具的,可由本人入户本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替)
5、本人在杭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有租凭凭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原件及复印件。(市政府现新推出的"田园公租房"也可申请。)
(二)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聘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
1、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入户迁移证》(未将入户迁移至学校的,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落户在人才开发中心的,由人才开发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亲友家的,由亲友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和提供入户薄;本人在杭拥有住房的,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三)本市非城镇户籍在聘1年以上的技师、高级技师为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办理"农转非"提供以下材料:
1、持有本省、本市劳动部门颁发《技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人事)部门签证的在聘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技师、高级技师在本市的非城镇户籍证明和配偶、子女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技师、高级技师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在杭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依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有效的,技师办理,特殊情况,15个工作日内办理。
1、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进杭落户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公治「2005」84号
2、《杭州市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四个政策性文件通知》(市委办「2005」2号)
3、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发布的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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